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蜗牛幼虫发生初期将药粒均匀撒施在作物根际周围或直接撒施在作物行间裸露的地面进行防治。2.施药时注意选择晴天下午(近傍晚)及气温在18℃以上,表土湿润松散时。3.在甘蓝和猕猴桃上每季最多可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杂环类选择性较强的杀软体动物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和较强的引诱力。蜗牛取食或接触药剂后,螺体内乙酰胆碱酯酶大量释放,导致迅速脱水,神经麻痹而死亡。本品可用于防治甘蓝和猕猴桃蜗牛。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粒洒出,废弃包装袋子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避免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以免降低药效。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软体动物剂轮换使用以延缓产生抗性。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土。
中毒急救措施
经口中毒后,可出现多涎、脸潮红、急性腹痛、呕吐和全身震颤等症状。不慎吸入,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流通处。药剂污染皮肤或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中毒者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灌洗清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镇静药,输葡萄糖液保护肝脏、帮助解毒和促进排泄。如伴随发生肾衰竭,则应仔细监测液体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本品无专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储同运。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4.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