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发病初期用药,根据病害发生情况隔10—14天左右,连用2—3次。苹果树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8天。2.于小麦扬花初期或发病前进行常规喷雾,间隔7天左右施药1次,共施药2次。小麦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40天。3.防治芹菜、葱、萝卜尾孢叶斑病,发病初期进行施药,兑水量30—45公斤/亩,可施药3次,间隔5—7天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芹菜、萝卜、葱14天。葱和萝卜每季最多使用均为2次;芹菜3次。4.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5.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以达到药液喷到叶面湿润又刚好不滴水为宜。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唑类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及铲除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小麦赤霉病,芹菜、葱、萝卜尾孢叶斑病。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储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热源或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置于儿童及家畜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