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2397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2397
首次批准日期
2013-11-20
有效期至
2028-11-19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55%2021年12月20日,登记证持有人变更,原持有人为山东新龙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150-3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期施药,进行茎叶喷雾。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防止药液飘移到周边其它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适用于非耕地上多种杂草的防除。
注意事项
1.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2.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3.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4.清洗喷药器械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避免摔打与撞击;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