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2228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2228
首次批准日期
2013-11-05
有效期至
2028-11-04
农药名称
枯草芽孢杆菌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00亿个/克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1000亿个/克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纹枯病9-12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枯草芽孢杆菌属于芽孢杆菌属细菌,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较好防治作用。该菌剂可分泌抗菌物质抑制病原菌生长,并使菌丝发生断裂、解体并溶解病原菌细胞壁,使其穿孔、畸形等,以致病原菌失去扩展能力。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不能与链霉素混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面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7、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本产品低毒,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