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990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990
首次批准日期
2013-10-10
有效期至
2028-10-09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7-02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2%。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松树松材线虫2.3-3毫升/厘米胸径树干打孔注射
甘蓝小菜蛾5-8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小菜蛾1-2龄幼虫始盛期用药防治效果最佳。 施药时应使蔬菜叶片正反面均匀受药。2、于松树松材线虫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树干打孔注射1次。 3、为保证药效,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需重喷。 4、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一个作物生长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杀虫杀螨剂,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有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此具有较长残效期,在土壤中易降解无残留。
注意事项
1、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严格按照本标签推荐剂量及方法用药。 2、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手套、防护面罩等;施药后应漱口、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不要在开花植物花期使用,蚕室、桑园附近禁用;对鱼和水生脊椎动物高毒,使用时不能污染水源和池塘等;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施药后空袋(瓶)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可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 5、为了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若药液溅在皮肤上,可用清水洗干净;溅入眼内,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请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误食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保持冷静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上锁保存于阴凉、通风的干燥处,远离儿童且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等混合存放;贮、运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远离高温、有明火的地方,避免碰撞、暴晒、雨淋等。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