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698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698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8-07
有效期至
2028-08-06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5%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28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57%。 2024年4月28日,增加豇豆蓟马。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甜菜夜蛾22-26毫升/亩喷雾
豇豆蓟马36-48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2.在晴天无风、无雨时均匀喷施。3.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4.防治豇豆蓟马,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可防治甘蓝甜菜夜蛾、豇豆蓟马。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3.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请医生诊治;如误服则应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热源和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