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648微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648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8-01
有效期至
2028-07-31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5-2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分数22%。 2026年5月21日,变更原剂型水剂。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磺胺草醚fomesafen2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一年生阔叶杂草100-12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40—50升/亩,茎叶均匀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一年生阔叶杂草,如铁苋菜、马齿苋、小旋花、龙葵、藜、蓼、鬼针草、水棘针等。本品可被杂草茎、叶和根吸收,达到除草的目的。
注意事项
1. 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空容器不可挪作他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直接接触药液,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和衣服。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 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不慎吸入药液,应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 4.经口误服: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粮食、食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3.远离儿童,储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