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大风天或预计药后1小时内有雨,或在极端温湿度条件下及作物长势很弱时,请勿使用本品。2.使用前需充分摇匀,按推荐剂量,兑水均匀喷雾。3.防治水稻稻瘟病请于病害发生前或刚见零星病斑时开始用药,推荐亩用水量30—50公斤,根据天气条件和病情发展,间隔7—14天再用药。防治水稻稻瘟病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4.防治西瓜炭疽病请于病害发生前或刚见零星病斑时开始用药,推荐亩用水量50—60公斤,根据天气条件和病情发展,间隔7—14天再用药。防治西瓜炭疽病上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5.防治烟草赤星病于烟草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2次,每隔7—10天1次,推荐亩用水量45—60公斤。6.防治柑橘树炭疽病于发病前或初期开始用药,可施药2次,每次每隔7—10天,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可防治西瓜炭疽病、水稻稻瘟病、烟草赤星病和柑橘树炭疽病。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做好自身防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施药时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不宜与乳油类农药和助剂混用。注意与其它农药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送医对症治疗。2.皮肤沾附: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如果皮肤发炎,请医生诊治。对过敏者,采取医疗措施,给予抗组织胺或类固醇药物治疗。3.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清新处。5.误服:立即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6.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2.远离儿童并加锁保管,以免误服。3.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