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532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532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7-17
有效期至
2028-07-16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74.7%。2025年9月25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6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104-208克/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杂草生长旺盛期,用清水(勿用浊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喷雾于杂草茎叶上;每亩兑水量30-40公斤,不宜过多;除草时必须加喷雾罩,压低喷头,防止药液飘移到附近的作物上造成药害。2、选择晴天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灭生内吸传导性茎叶除草剂,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强,可防除柑橘园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须仔细阅读本标签,严格按本标签内容使用。 2、本品不宜与取代脲类、三氮苯类除草剂混用,以免降低其药效。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胶皮手套、防护眼镜及口罩;避免药液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须及时换洗衣物、洗手和洗脸。 5、该药剂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6、施药后5天内不得割草、放牧和翻地;勿用浊水稀释药剂,以免降低药效。施药后3-4小时内如降雨,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 7、废弃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或另作他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污染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误服:无特效解毒剂,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若病人清醒,可以用吐根糖浆诱吐,服用加入山梨醇的活性炭泥,而后喝入牛奶。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严防潮湿、日晒和雨淋。 2、本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储存和使用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容器。 3、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4、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肥料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