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嘧菌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495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495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7-05
有效期至
2028-07-04
农药名称
苯甲·嘧菌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2.5%
重新核准日期
2024-11-12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1年12月16日,新增山药炭疽病。 2023年7月23日,增加西瓜炭疽病。 2024年3月20日,增加向日葵黑斑病、桃树褐斑穿孔病。 2024年11月12日,增加大蒜锈病、豇豆炭疽病、芒果树炭疽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嘧菌酯azoxystrobin20%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1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向日葵黑斑病40-60毫升/亩喷雾
大蒜锈病30-40毫升/亩喷雾
山药炭疽病40-50毫升/亩喷雾
桃树褐斑穿孔病1500-2000倍喷雾
水稻稻瘟病30-40毫升/亩喷雾
水稻纹枯病20-40毫升/亩喷雾
芒果树炭疽病1500-2000倍液喷雾
西瓜炭疽病40-50毫升/亩喷雾
豇豆炭疽病40-6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现配现用。2.避免与乳油类农药和助剂混用。3.某些苹果树品种对本品敏感,切勿使用;对邻近苹果树的作物喷施时,应避免药剂雾滴飘移。4.大风天或预计药后1小时内降雨,或在极端温湿度条件下及作物长势很弱时,请勿使用本品。5.于病害发生前或刚见零星病斑时开始用药。使用前需充分摇匀。6.防治水稻稻瘟病、水稻纹枯病按推荐剂量用水稀释后,叶面均匀喷雾。根据天气条件和病情发展,可连续施药1—2次,施药间隔7—10天,亩用水量30—45公斤/亩。7.防治山药炭疽病,于山药炭疽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1—2次,施药间隔7—10天,亩用水量50—60公斤/亩。8.防治西瓜炭疽病,于西瓜炭疽病发病前或初期进行常规喷雾施药,施药次数不超过2次,施药间隔7—14天,亩用水量40—45公斤/亩。9.防治桃树褐斑穿孔病,于桃树褐斑穿孔病发病前或初期喷雾,可施药2次,施药间隔5—10天。10.防治向日葵黑斑病,于向日葵黑斑病发病前或初期喷雾,可施药2 次,施药间隔 7天左右,亩用水量40—60公斤/亩。11.防治大蒜锈病,于大蒜锈病发病初期进行喷雾处理,可施药2次,间隔10天,用水量30—40公斤/亩。防治豇豆炭疽病,于豇豆炭疽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3次,间隔7—10天,用水量40—50公斤/亩。12.防治芒果树炭疽病,于芒果炭疽病发病初期进行喷雾处理,可施药3次,间隔7—14天。13.在水稻上每季最多施用2次,安全间隔期15天。山药和西瓜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桃树上每季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14天。在向日葵上每季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21天。在大蒜上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豇豆上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为3天 ;在芒果树上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醚甲环唑和嘧菌酯复配内吸性杀菌剂,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纹枯病、山药炭疽病、西瓜炭疽病、桃树褐斑穿孔病、向日葵黑斑病、大蒜锈病、豇豆炭疽病和芒果树炭疽病。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或使用过程中抽烟或饮食、饮水。2.配药时,应戴手套、面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喷药时,应穿戴长袖衣、长裤和靴子、口罩、手套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如果皮肤发炎,请医生诊治。对过敏者,采取医疗措施,给予抗组织胺或类固醇药物治疗。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等混合储运。2.本品应储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3.储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