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苯噻酰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41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415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7-02
有效期至
2028-07-01
农药名称
吡嘧·苯噻酰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噻酰草胺mefenacet24%
吡嘧磺隆pyrazosulfuron-ethyl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100-120克/亩(北方地区);70-100(南方地区)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5-7天内,以稗草在1.5叶期,在田间直接均匀撒施。2、施药时以晴天,无大风,中午气温最高时为宜,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3、本品对伞形科作物,如胡萝卜、芹菜、香菜等相当敏感,药液飘移物对相邻田块的这些作物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注意。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1亩约等于667平方米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农药和酰胺类农药的混剂,具有内吸、传导作用。防除稗草、千金子、节节菜、鳢肠、陌上菜、水苋、鸭舌草、雨久花、泽泻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适用于水稻移栽田,整地须平整,施药后按要求保持水层,严禁水淹没心叶,漏水田药效欠佳,缺水时立即灌水。2、施药时穿长衣长、靴子、戴眼镜、手套等,避免与皮肤直接接触;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3、用药后器械要彻底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妥善处理,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它用。4、乳油青苔或漂浮物,先趟开后施药,以免影响药剂扩散。5、水温低于摄氏12度影响药效发挥。6、严防吸潮,开袋后应立即使用,若药粒入水后,上下翻腾属正常现象。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8、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若药液不慎接触眼睛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药液溅到皮肤,及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并换洗衣服。口服中毒者应饮大量水催吐,不要用药物引吐,同时请携带本标签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