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磺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178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178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5-27
有效期至
2028-05-26
农药名称
吡嘧磺隆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嘧磺隆pyrazosulfuron-ethyl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10-20克/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5-7天,拌细土均匀撒施。施药时保持3-5厘米水层(水层不能淹没水稻心叶),药后保水5-7天。漏水田应注意保水。2.每季最多使用1次。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80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内吸传导型水稻田除草剂,可有效防除水稻田阔叶杂草、莎草和幼龄稗草,包括野慈姑、眼子菜、四叶萍、节节菜、鸭舌草、雨久花、萤蔺、牛毛毡、泽泻、三棱草、水莎草、异形莎草和稗草等。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2.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施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水生蔬菜田。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3.施药时应做好防护措施;施药后,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手脸等身体裸露部分。4.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