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苏云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840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840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4-22
有效期至
2028-04-21
农药名称
甲维·苏云菌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mamectin benzoate0.3%
苏云金杆菌bacillus thuringiensis100亿芽孢/克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50-7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宜在傍晚施药。2.建议在低龄幼虫始盛期喷雾使用,喷雾均匀。3.与其他类型的药剂轮换交替使用,延缓抗性产生。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苏云菌杆菌组成的可湿性粉剂,其可干扰害虫的神经系统和破坏消化道肠壁组织,使害虫受药后即表现出不活动、不取食,产生败血症状,停止对作物的为害。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和家蚕高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5.不能与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或杀菌剂混合使用。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