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771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771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4-17
有效期至
2028-04-16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2024年3月20日,增加葱蓟马。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3.0-4.0克/亩喷雾
蓟马3.2-4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小菜蛾卵孵化盛期及低龄幼虫高峰期均匀喷雾,用水量50—90公斤/亩;在葱蓟马发生初始期施药,用水量20—40公斤/亩。2.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葱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半合成抗生素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葱蓟马。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对天敌风险高,桑园附近和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并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物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