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冬枣炭疽病、金银花白粉病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于黄芪白粉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常规喷雾,间隔7—10天1次,兑水量30—45公斤/亩。3.于石榴树炭疽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全株均匀喷雾防治,视病情的发生情况可施药2—3次,间隔10天左右施药1次。4.于向日葵锈病发病初期进行施药,兑水量40—50公斤/亩,间隔7—10天施药1次,共施药2次。5.防治小麦茎基腐病,于小麦返青后起身期进行喷雾施药,重点喷施茎基部,连续施药2次,间隔7天。兑水30—45公斤/亩。6.在推广使用前,应在冬枣、金银花、黄芪、石榴树、向日葵上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作物安全性验证试验。7.在苹果树上安全间隔期3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冬枣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金银花上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黄芪上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石榴树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向日葵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小麦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8.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和采花期,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三唑类杀菌剂,用于防治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冬枣炭疽病、金银花和黄芪白粉病、石榴树炭疽病、向日葵锈病、小麦茎基腐病。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和溅入眼中,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中毒,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如误服,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