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525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525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3-27
有效期至
2028-03-26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100-1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选择在害虫低龄幼虫期进行防治,清晨或傍晚用药,效果最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本品对烟草、莴苣等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产品性能
本产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可较好的防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黄瓜幼苗、莴苣及烟草敏感,请慎用;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5.本品对鱼类有毒,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等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7.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8.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严重者还会出现呼吸困难恶和呼吸麻痹等。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误服应立即携带本包装送医治疗,解毒剂: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治疗过程注意防止退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