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甘蓝甜菜夜蛾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于芦笋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芦笋上的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防治豇豆蓟马,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芦笋、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达到死亡高峰。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可用于防治甘蓝、芦笋甜菜夜蛾及豇豆蓟马。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