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368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368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3-11
有效期至
2028-03-10
农药名称
甲磺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磺草胺sulfentrazone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蔗田一年生杂草60-90毫升/亩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用于防除广西、广东、云南、海南、福建五省新植甘蔗田一年生杂草,施药时避免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产生药害。2、本品为土壤处理剂,应于甘蔗播种后萌发前土壤喷雾,注意喷雾均匀周到。3、土壤湿润有利于药效发挥。4、本品持效期长,药后90天内不得种植其它作物。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三唑啉酮类除草剂,通过抑制叶绿素合成过程中原卟啉原氧化酶而破坏细胞膜,使叶片迅速干枯、死亡。本品适用于防除新植甘蔗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蜂、鸟、鱼、蚕均为低毒。 2.本品不适用于砂质土壤,不能用飞机喷洒,也不能施用于任何灌溉系统中。药后应及时彻底清洗,药械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3.喷雾作业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等。 4.施药后的作物不得用于饲喂动物。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该产品持效期长,药后90天内不宜种植其它作物。
中毒急救措施
按标签推荐使用对使用者安全,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药液接触眼睛会使角膜暂时不透明,肺部有异常反应)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1.眼睛: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出现刺痛感并持续,请就医。2.皮肤:用大量的肥皂水冲洗。3.误服:喝1或2杯水。严禁对神志不清者通过口喂服任何东西。请立即就医。4.吸入:移至空气新鲜处。如果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并且情况持续,请就医。5.医生须知:甲磺草胺具有低的经口,经皮和吸入毒性。它对眼睛有微弱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性。呕吐时如果吸入所含甲苯,可能造成严重的肺炎。洗胃时,应考虑在合适的位置附带气管内导管。处理时应先脱离接触,然后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2.请将本品贮存于4℃以上避免结晶。3.运输时,容器间避免发生碰撞,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切勿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