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204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204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1-30
有效期至
2023-01-30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180-49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避免喷洒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本品稀释时要用清水,否则会影响药效。3、土壤干燥,请加大喷雾水量并使用登记批准的高剂量。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内吸性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能有效防治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剂施药后7-10天开始见效,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翻地。2、喷药后4小时内下雨可能会影响药效。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其他部位。4、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喝大量清水和牛奶并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