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125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125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1-17
有效期至
2028-01-16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10-12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2次,两次使用最小间隔期为7天。2、在小菜蛾低龄幼虫期均匀喷雾。本品对昆虫主要是胃毒作用,因些喷雾要均匀周到,保证足够的药液量,叶片正反及幼嫩部位有药液均匀分布。3、喷药最好在傍晚进行,避免在低温和高温下使用,以减少雾滴蒸发和飘移。随用随配。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从发酵产品阿维菌素B1a开始合成的杀虫剂,害虫接触药液后大量氯离子进入害虫的神经细胞,使细胞功能丧失,扰乱神经传导,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最终致死。本品对甘蓝小菜蛾有良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对天敌风险高,桑园附近和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2次。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本品属微毒制剂,但使用时应穿防护用品,施完后用肥皂彻底清洗着药部位。请按照国家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后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请携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本口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