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磺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059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059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1-07
有效期至
2028-01-06
农药名称
吡嘧磺隆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嘧磺隆pyrazosulfuron-ethyl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10-20克/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于水稻移栽活棵后或栽秧后5-7天拌细土(每亩用25公斤细土)均匀撒施,撒施时田间应有5-7厘米(1.5-2寸)水层,然后保水5-7天。4、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有效成分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吡嘧磺隆,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碍其氨基酸、赖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对水稻田莎草、稗草和阔叶类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在使用过程中不可超剂量使用,施药时应均匀周到,不可将施药田水排入荸荠等敏感阔叶作物田。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用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