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029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029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1-07
有效期至
2028-01-06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苯甲酸盐含量:5.7%。2025年9月25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2月12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10-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幼虫盛发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施药1次。2. 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杀虫剂,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本品能够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对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生的产生。4、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按触。7、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按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