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花生田杂草3—5叶期施药。对茎叶进行均匀喷雾。 2.大风天请勿施药,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附近的玉米、小麦和水稻等作物上,以防止产生药害。 3.间套或混种有禾本科作物的田块,不能使用本品。4.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收获前60天停止用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苗后选择性除草剂,施药后能很快被禾本科杂草的叶子吸收,传导至整个植株,抑制植物分生组织而杀死禾本科杂草。对花生田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 2.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清洗物及残剩药剂的处理应远离水源及池塘,以免造成污染。 3.用过的废弃物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使用后的废弃容器应深埋。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净。一旦误服,不能引吐,不能给失去知觉者喂食任何东西,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