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988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988
首次批准日期
2012-12-18
有效期至
2027-12-17
农药名称
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果实)青霉病500-600倍液浸果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务必将药剂搅拌均匀,在鲜果采摘后24h内浸果1分钟,浸果后及时晾干贮藏,2.在贮藏过程中发生的烂果要及时剔除。
产品性能
本品是咪唑类广谱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全成而杀死有害病菌,对柑橘贮藏期间常发生的病害一青霉病具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处理后距上市时间(安全隔离期)为14天。 2、应当将当天采收的果实当天用药处理完毕。 3、本产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药液及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1、如不慎将药液触及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立即就医治疗。 2、如有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对症治疗,立即携此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