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桃树桃蚜,于桃蚜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1天。2.防治水稻蚜虫,于蚜虫盛发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0—60公斤,一般在水稻苗期、分蘖和抽穗孕穗期,宜在上午或傍晚施药,施药时均匀、周到,特别注意对水稻秧苗下部的喷雾。施药时田间保持5—7厘米水层,药后保水3—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3.防治小麦蚜虫,于发生始盛期进行喷雾施药,每亩兑水量45—50公斤,或根据当地生产实际兑水喷雾,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0天。4.防治芦笋(保护地)蓟马,于蓟马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5—50公斤,可按照当地农业生产实践调整用水量,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5天。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6.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芦笋(保护地)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1.吡虫啉属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和内吸性。2.可用于防治桃树桃蚜、水稻蚜虫、小麦蚜虫和芦笋(保护地)蓟马。
注意事项
1.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或其他物质混合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7.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8.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误食发生中毒现象,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1.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2.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4.皮肤沾附,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小于40℃处)、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