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887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887
首次批准日期
2012-11-28
有效期至
2027-11-27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2026年2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招远市金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1.5-3克/亩喷雾
金银花尺蠖8-12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金银花上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一种半合成抗生素杀虫剂,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甘蓝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和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避免孕妇及哺育期妇女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