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剂使用时期为玉米3—5叶期,杂草2—4叶期,每亩兑水量30—5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采用二次稀释法。2.防治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田玉米、自留玉米种子不宜使用。玉米2叶期前及6叶期后,不能用药。初次使用的玉米品种,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3.此药剂用在玉米以外的作物上会产生药害,施药时不要把药剂洒到或流入周围的其他作物田里。4.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凉爽时间进行。不要在大风天气时施药。5.每季作物只能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剂为玉米田苗后茎叶除草剂,用于防除玉米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2.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暂时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收获。3.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不需要重新喷药。4.遇特殊气候,如高温干旱、低温泥泞、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5.如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6.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施药时要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7.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以避免使用其他农药时出现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8.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10.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至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