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小菜蛾一二龄幼虫期及卵孵盛期施药,兑水35—45公斤/亩。用在菜豆于菜豆豆荚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1次,兑水40—60公斤/亩。用在蕹菜(旱地)于蕹菜小菜蛾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期喷雾1次,兑水40—45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4.在甘蓝、菜豆、蕹菜(旱地)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甘蓝12天,菜豆5天,蕹菜(旱地)5天。
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具有渗透性。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菜豆豆荚螟、蕹菜(旱地)小菜蛾。
注意事项
1.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1.不慎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症状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对症治疗。2.不慎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对症治疗。3.不慎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并请医生对症治疗。4.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