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丁醚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638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638
首次批准日期
2012-10-30
有效期至
2027-10-29
农药名称
甲维·丁醚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3.7%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醚脲diafenthiuron42.3%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mamectin benzoate1.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10-13毫升/亩喷雾
茶树茶小绿叶蝉30-4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甘蓝:在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喷雾)一次,喷雾时注意叶片正反面,喷湿至叶片开始有水滴下淌为宜。2)茶树:在茶小绿叶蝉若虫初发至始盛期对植株均匀喷雾。3)大风天或药后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高温下对多种作物幼苗敏感,施药时应避开高温天气,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产品性能
本品为硫脲类和生物源类农药混配而成,具有胃毒、内吸、熏蒸兼触杀作用,药效较持久,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对甘蓝小菜蛾和茶树茶小绿叶蝉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茶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5.在桑蚕地区及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不得污染各类水域。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严禁药液流入河塘,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远离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