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515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515
首次批准日期
2012-10-09
有效期至
2027-10-08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南通南沈植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烯啶虫胺nitenpyram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飞虱2-4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均匀喷雾,药后稻田保持3-5厘米水层1周左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渗透作用。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安全间隔期)为21天。2、施药时应穿戴好口罩、防护服、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3、在开花植物开花期、桑园及蚕室附近禁止使用,避免造成损失。4、施药器具应用清水冲洗和适当洗涤剂清洗,施药器械不得在河流、湖泊、池塘和小溪内洗涤,洗涤后的废水不得排入河流等水域。5、未用完的药剂应盖好瓶盖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6、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3次压烂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做其它用途。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8、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9、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污染皮肤或眼睛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及时带标签送患者到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儿童及无关人员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存放食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要用专用车辆按规定线路运输。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远离火源、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