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48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485
首次批准日期
2012-10-08
有效期至
2027-10-07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88.8%。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8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90-170克/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用低硬度清水稀释,严禁用高硬度水及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施药时应定向喷雾,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的生长作物田及作物的绿色部位以防药害。 2、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应酌情补施;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每季最多用药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对柑橘园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均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不要污染水源、粮食饲料和种子。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本品对金属制品有腐蚀性,贮存和使用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容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2、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脱去受污染的衣服,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立即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