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139微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139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7-20
有效期至
2017-07-20
农药名称
枯草芽孢杆菌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00亿活芽孢/克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1000亿芽孢/克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6-12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叶面喷雾,连续喷2-3次,间隔期为10-14天。2.用水量:40-60公斤/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枯草芽孢杆菌属于芽孢杆菌细菌,对水稻稻瘟病具有较好防治作用。该菌剂可分泌抗菌物质抑制病原菌生长,并使菌丝发生断裂、解体并溶解病原菌细胞壁,使其穿孔、畸形等,以致病原菌失去扩展能力。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水稻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