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127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127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7-20
有效期至
2027-07-19
农药名称
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45-56毫升/亩喷雾
苹果树炭疽病1060-1778倍液喷雾
香蕉炭疽病800-1200倍液浸果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香蕉采后防腐保鲜处理:常温药液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蕉果八成熟处理效果更佳。2)苹果树炭疽病:应在发病前或初期使用;兑水整株均匀喷雾,每次使用应关隔10天左右。3)水稻稻瘟病:应在水稻叶瘟病发病前或初期使用,穗颈瘟应在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使用;兑水整株均匀喷雾,施药时及药后田间保持水层5-7厘米,喷药后保水3-5天。
产品性能
咪鲜胺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具有传导、预防、保护、治疗等多重作用,可有效地防治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病害,本品用于防治香蕉炭疽病、苹果树炭疽病、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不可吸烟、饮水或进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手、脸及裸露皮肤,工作服和手套。2.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再用。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污染河塘等水体。4.本品对瓜类的幼苗较敏感,浸果后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不宜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5.安全间隔期:香蕉在浸果处理后7天方可上市销售,每季最多可浸果1次;苹果树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经口中毒低。急救措施:一旦接触到皮肤及眼睛,立即用大量水清洗;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如发生中毒事故请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存贮温度在0℃-30℃,不超过50℃;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