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甘蓝小菜蛾,于小菜蛾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35—45公斤,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宜在害虫幼虫早期施药。2.防治菜豆豆荚螟,于豆荚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0—60公斤,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5天。3.防治蕹菜(旱地)小菜蛾,于小菜蛾卵孵盛峰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0—45公斤,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5天。4.防治甜瓜(保护地)、西葫芦(保护地)蓟马,于蓟马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按照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用量。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6.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甜瓜(保护地)、西葫芦(保护地)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具有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菜豆豆荚螟、蕹菜(旱地)小菜蛾和甜瓜(保护地)、西葫芦(保护地)蓟马。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2.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5.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6.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7.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误食,病人清醒时立即喝水引吐,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病人昏迷,切勿引吐和喂食。3.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4.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5.皮肤沾附,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