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098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098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7-19
有效期至
2027-07-18
农药名称
丙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15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丙草胺pretilachlor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60-70毫升/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防治水稻移栽田,按推荐剂量,移栽后5—7天,准确称量药品,与适量细砂土混拌均匀,采用毒土法均匀撒施到稻田。3.本品是芽前除草剂,用药不宜太迟。杂草过大(1.5叶期以上)时,耐药性会增强,从而影响药效的发挥。4.施药后,田间应保持浅水层3—5天,水层深度不能淹没稻苗心叶。施药后遇雨应及时排水;漏水田勿用本品。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水稻移栽田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水稻中稗草、千金子、鸭舌草、莎草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时吸烟或饮水、进食等。2.施药时应带防渗手套和面罩或护目镜,穿长袖衣、长裤。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4.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5.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储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部门的指导。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水产养殖区、荷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8.用过的容器做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更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又刺激作用。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中毒急救: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十五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溶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6.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同储同运。2.本品应储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3.储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