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霜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087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087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7-19
有效期至
2027-07-18
农药名称
甲霜灵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12日,变更原持有人陕西省西安市植丰农药厂。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霜灵metalaxyl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马铃薯晚疫病1:667-1:800(药种比)拌种薯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播种前使用,。以制剂用量100-125克兑水稀释成10千克后处理100千克种薯,拌、侵种薯15分钟,阴干后播种。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通过抑制核糖体RNT的合成抑制真菌蛋白质合成,可用来防治马铃薯晚疫病。
注意事项
1,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环境生物的不利影响,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禁止将残液倒入水体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 、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 暴露部位皮肤更换衣服。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6.经处理的种薯必须放置于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 同放。经处理的种薯绝对不得用于喂禽畜,更不能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 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 服;应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