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066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066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7-12
有效期至
2027-07-11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71.5%。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6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145-186克/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防除。对柑橘园杂草具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2.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3.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4.清洗喷药器械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