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059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059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7-12
有效期至
2027-07-11
农药名称
苯醚甲环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2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纹枯病20-3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掌握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开始施药防治,按推荐的制剂用量进行喷雾,施药时田间保持适当水层,视病害发生情况,可以间隔7-14天再施一次药,连续用药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配制成的农用杀菌剂,有较强的内吸性,对水稻纹枯病有较好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剂及废液弃于池塘、河流、湖泊中,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不能在养鱼的水稻田中施用 。◆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应穿戴好防护服、手套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若发生中毒现象,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时携带本产品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可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