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013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013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7-02
有效期至
2027-07-01
农药名称
啶虫脒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3-03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康拓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啶虫脒acetamiprid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蚜虫18-3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应在蚜虫发生期,使用本品兑水均匀喷雾。2.大雨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该产品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残效期较长,对甘蓝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配药及施药时,应戴防护手套和面罩或眼镜,穿长袖衣和长裤,施药过程中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服。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3.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清洗,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能倒入田间。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用药时应避免污染水源,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失。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疼、恶心、呕吐等。如溅染皮肤可用大量肥皂水及清水冲洗,并换洗污染衣物;如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食,不可催吐,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