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应掌握在稻飞虱若虫孵化高峰期施药,常规方法喷雾,重点喷雾水稻中下部叶片和茎基部。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作用位点是害虫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时注意对鸟类和天敌的保护。虾蟹套养稻田禁用,使用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脸以及可能被污染的部位。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本品。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1、吸入中毒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流通处;药剂污染皮肤或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若不慎误服,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密封保存于常温、干燥、通风、阴凉安全处。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家畜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物、粮食、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