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948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948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6-14
有效期至
2027-06-13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0%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2-05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88%。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8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85-170克/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硬水,以免影响药效。2、定向喷雾时不能接触作物的任何部位。使用时应避免漂移至邻近作物田及果树幼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如施药后4-8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应补喷。4、用清水稀释药液,否则会降低药效。5、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安全间隔期为35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能通过作物绿色组织吸收,并向茎根部传导,将杂草连根杀死。作用过程为喷洒-黄化-褐变-枯死。对柑橘园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等防效较好。
注意事项
1、按照说明使用,不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药害。2、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3、本品不可用金属容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3、施药时要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的、眼镜等;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失,也不能做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3、禁止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混合贮存或运输。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