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847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847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5-22
有效期至
2027-05-21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成都科利隆生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飞虱100-13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2.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施药后72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施药区域。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击倒速度较快,附着性较好,持效期较长。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2、本品对鸟类、蜜蜂、赤眼蜂、家蚕、鱼类、水蚤等生物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鸟类保护区、开花植物花期、养蜂区、赤眼蜂放飞区、家蚕及桑园附近、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用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和装卸是应远离火源。7、孕妇与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8、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9、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严重出现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癫痫样抽搐等。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仍有不适就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就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对症治疗。误服: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应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