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821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821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5-22
有效期至
2027-05-21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80-1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1-2龄幼虫盛发期使用。当幼虫盛孵时间较长时可连续防治两次,间隔15天左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5.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属有机磷类农药,主要通过触杀、胃毒、熏蒸三种作用方式控制害虫。具有生物活性高、药效迅速、持效期长的特点。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限制类使用农药,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影响药效。3.宜用清水配置药剂,药现配现用,不宜久置;尽量在下午或早晨施药,避免正午高温时段施药。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本品对水生生物、蜜蜂、鸟类、家蚕高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械;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开花作物花期,有授粉蜂群的大棚及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鸟类保护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6.施药时穿戴防护用具,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勿吸烟和饮食,施药完毕后立即清洗衣物、手、脸等裸露部位。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果溅到眼内,用清水冲洗后并请医生诊治;皮肤接触,脱去沾有药液的衣服,用肥皂洗涤被污染的地方。误吸: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误食: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嗜睡等,偶有肌肉震颤、腹泻。急救措施: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2%-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严防潮湿和日晒,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