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788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788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5-11
有效期至
2027-05-11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12日,变更原持有人英德西部爱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87-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施药,施药重点部位是水稻中下部,保持田间水层3~5厘米左右。并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烟草、莴笋、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存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到上述作物。4、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能有效控制抗性害虫为害。作用机理为通过抑制胆碱酯酶活性而使害虫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过程中注意保护赤眼蜂等天敌。2、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如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施药全程禁止吸烟、进食等,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可能被污染的部位。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本品。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常见症状为: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嗜睡、腹泻等,甚至出现肌肉震颤、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并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2、眼睛和皮肤污染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移离现场,保持呼吸道畅通。4、误服或中毒,请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治疗。5、按中毒轻重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6、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7、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倒置存放。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家畜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物、粮食、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