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459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459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3-14
有效期至
2027-03-13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2024年3月20日,增加葱蓟马。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14-21毫升/亩喷雾
甘蓝小菜蛾2-2.7毫升/亩喷雾
甘蓝甜菜夜蛾2-2.7毫升/亩喷雾
蓟马3.2-4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安全间隔期及每季最多施药次数:水稻14天,2次;甘蓝7天,2次;葱7天,1次。2.在水稻和甘蓝害虫卵孵化盛期、二龄幼虫前,葱蓟马发生始盛期用药,使用时严格掌握用药时间,以达到良好的防治效果。3.兑水量:水稻30—45公斤/亩,甘蓝和葱20—40公斤/亩。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甘蓝甜菜夜蛾和小菜蛾、葱蓟马。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2.水产养殖区、河塘及其附近水体禁用。施药时远离蜂源、蚕室、桑园施药,在植物的开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本品对眼睛有一定的刺激性,使用时请注意保护眼睛。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和护目镜。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加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2.运输时注意防火、日晒、雨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