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聚乙醛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432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432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3-14
有效期至
2027-03-13
农药名称
四聚乙醛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聚乙醛metaldehyde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白菜蜗牛450-650克/亩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日落到天黑前或雨后转晴时,蜗牛,活动频繁,头部外露时撒施效果更佳。温度在(15-35)摄氏度用药较佳,低于15摄氏度,高于35摄氏度,蜗牛的活动能力减弱,药效会受影响。在害虫繁殖旺季,根据害虫的密度适量使用本品,施药后如遇大雨,药剂被雨水冲刷,需雨后再补充施药一次。其使用安全间隔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二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对蜗牛害虫能有效防治的农药。具有诱杀和触杀之作用,害虫吸食或接触本品后,使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大量释放,致使其分泌出大量粘液,神经麻痹,大量脱水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启封后应一次用完。2.开启包装袋或喷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具,戴口罩、眼睛等,以防治药品与人体接触。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3.使用本品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双手及接触的皮肤。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进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会引起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肠胃不适症状,应立即喝3-4杯冷开水进行稀释,同时,携带包装袋去医院就医。本品无专用解毒药剂,如发现中毒,在病人清醒时应立即洗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解毒药,输葡萄液,保护肝脏,使其解毒和排泄,如发现肾衰竭,则用检测体液平衡,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妥善保管,远离儿童,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和运输。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在贮存和运输时应避免光照,远离火源、高温、避免酸性条件下存放。否则会降低药效。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