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229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229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2-10
有效期至
2027-02-10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2021-12-16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10-15克/亩喷雾
甘蓝甜菜夜蛾2.5-4.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应于害虫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期用药,喷雾应均匀周到,施药后6小时遇雨,天晴时应补喷一次。*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天气条件下施药。*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化合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甘蓝甜菜夜蛾、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穿防护胶靴、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施药后要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要将器械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区域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并远离鸟类自然保护期,赤眼蜂等天敌区域禁用。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并就医。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无特殊解毒剂, 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存。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