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075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075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1-18
有效期至
2027-01-18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2023年6月21日,增加核桃树举肢蛾、石榴树桃蛀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核桃树举肢蛾5000-7000倍液喷雾
甘蓝小菜蛾3-4克/亩喷雾
石榴树桃蛀螟5000-7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甘蓝小菜蛾:应于甘蓝小菜饿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盛发期均匀喷雾,兑水量30—50公斤/亩;核桃树举肢蛾和石榴树桃蛀螟:应于成虫产卵盛期及幼虫初孵期进行常规喷雾1次,注意喷雾要均匀,喷雾至叶片微滴水为度。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4.在甘蓝、核桃树、石榴树上安全间隔期分别为7天、21天、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2次、1次、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通过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虫体麻痹死亡,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达到死亡高峰。还能有效渗透作物叶片和害虫体壁,形成二次杀虫高峰。
注意事项
1.桑园附近和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用。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水产养殖区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服。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得随便丢弃。5.避免孕妇及哺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轻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切忌受潮和日晒。远离热源或火源。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