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068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068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1-16
有效期至
2027-01-15
农药名称
吡虫啉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海南力智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陶氏益农生物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蚜虫5-1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若蚜发生初盛期或卵孵化盛期施药防治,施药14天一次,连施1次;2.上午10:30前或下午4:30之后施药,中午高温避免施药。3.本品对豆类、瓜类等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吡虫啉原药与适当溶剂、表面活性剂等助剂配制而成的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作用主要是抑制昆虫神经系统中的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从而破坏昆虫神经中枢的正常传导,使之麻痹死亡。用于防治甘蓝蚜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为了减缓产生抗性,请与其他杀虫剂轮换使用,但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人畜有毒,不可吞食、吸入、入眼或渗入皮肤与污染衣物等。开启包装和施药时应戴防护面具,如手套、水鞋、防护服、防毒面具等;刚施药区禁止人畜进入;4.本品对蜜蜂、蚕桑、鱼类有毒,不可污染鱼塘、河流等水源,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蜂场和桑园、蚕室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后,瓶子等包装物应深埋或按有关规定处理,未用完的药液不可倒入鱼塘、河流等处,不可随处丢弃,施药后应用清水冲洗干净施药器械,冲洗液按有关规定处理,保护环境;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人类有毒,不可吞服、吸入、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2.中毒症状:可引起头痛、恶心、腹痛等症状,严重者呼吸困难;对眼睛有中度刺激作用,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触药部位及衣物;4.若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5.不慎吸入,应立即将吸入者移至空气流通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及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远离水源、火源;堆码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要求;2.本品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保持良好通风,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应避免与粮食、肥料、食物、饮料、种子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