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054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054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1-16
有效期至
2027-01-15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250-500克/亩定向茎叶喷雾
非耕地杂草250-500克/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防治柑橘园杂草:于杂草出齐后8-12厘米高旺盛生长期施药,应尽量避免雾滴喷到柑橘树茎叶上,每亩兑水50升,定向茎叶喷雾;2.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于杂草出齐后8-12厘米高旺盛生长期施药,应尽量避免雾滴喷到柑橘树茎叶上,每亩兑水50升,定向茎叶喷雾。
产品性能
草甘膦为内吸性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
注意事项
1、该产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避免喷到果树的绿色部分,以免产生药害。并注意药液勿喷到附近其它作物上,果园间种作物勿用。2、施药后4小时内遇下大雨时会降低药效,应酌情重喷,施药后25天勿割草、放牧和翻地。3、药剂应用清水配置,浑浊泥水配药会降低药效。4、不可与取代脲类、三氯苯类、百草枯等混用,否则会降低药效。5、低温贮存时会有草甘膦结晶析出。用前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重新溶解,才能保证药效。6、该产品对金属有腐蚀性。在贮存与使用时应尽量用塑料容器。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9、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眼睛和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去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混放、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